互联网安全
儿童互联网保护法(CIPA)中定义的定义:
小-任何未满17岁的个人
技术保护措施-阻止或过滤互联网访问淫秽视觉描述的特定技术,如《美国法典》第18篇第1460节所定义;
儿童色情作品,该术语的定义见《美国法典》第18编第2256条;或
对未成年人有害-任何图片、图像、图形图像文件或其他视觉描述:整体而言,就未成年人而言,会引起对裸体、性或排泄的淫亵兴趣;以明显冒犯性的方式,对未成年人适宜的行为或者模拟的性行为、性接触,真实的或者模拟的正常的或者变态的性行为,或者猥亵地展示性器官的;作为一个整体,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或科学价值的未成年人。
性行为,性接触-如《美国法典》第18篇第2246节所定义。
1.中哥伦比亚图书馆应:
- 防止用户通过计算机网络访问或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的直接电子通信传输不适当的材料;
- 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其他非法在线活动;
- 防止未经授权在网上披露、使用或传播未成年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和
- 遵守CIPA。
2.接触不合适的材料
在可行的范围内,技术保护措施(或“互联网过滤器”)应适用于被视为淫秽或儿童色情材料的视觉描述,或被视为对未成年人有害的任何材料在图书馆所有出口的所有公共和员工计算机上。
经授权的员工可应成年客户(此处定义为17岁或以上)的要求,出于善意研究或其他合法目的,在特定计算机站上禁用技术保护措施。
3.不合理的网络使用
在实际可行的范围内,应采取措施促进图书馆在线计算机网络用户在使用电子邮件、聊天室、即时通讯和其他形式的直接电子通信时的安全。具体来说,根据CIPA的要求,防止不适当的网络使用包括:
- 未经授权的访问,包括所谓的“黑客攻击”和其他非法活动;和
- 未经授权披露、使用和传播未成年人的个人身份信息。
4.监督
所有图书馆员工都有责任根据本政策和CIPA监督在线计算机网络的使用和互联网的接入。禁用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任何技术保护措施的程序应由执行主任或指定的代表负责。
(采用06/21/2004)